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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有哪些

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有哪些

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 **同时履行抗辩权** :

- 当合同双方互负到期债务且没有先后履行顺序时,应当同时履行。

- 在对方未履行前,一方有权拒绝履行请求。

- 如果对方履行不符合约定,一方有权拒绝相应的履行要求。

2. **先履行抗辩权** :

- 在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如果应先履行的一方未履行,后履行的一方有权拒绝履行请求。

- 如果先履行一方履行不符合约定,后履行一方同样有权拒绝相应的履行要求。

3. **不安抗辩权** :

- 当一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存在不能履行或可能不能履行义务的情况时,可以暂时中止履行合同。

- 不安抗辩权的行使分为两个阶段:中止履行和解除合同。

- 如果对方未在合理期限内恢复履行能力或提供适当担保,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这些抗辩权允许当事人在特定条件下对抗对方的请求权,保护自己的利益,并可能构成对违约行为的抗辩。需要注意的是,抗辩权的行使应遵循相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的具体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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